(一)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遵守《富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乙方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标准。
(二)甲方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确认签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直接登录乙方网站,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四)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注册卡号、客户编号、密码及客户证书,并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金融交易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电子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消电子支付电子指令。
(五)甲方应按照机密原则设置和保管自设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不得将本人自设密码提供给除法律规定外的任何人;采取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可能产生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网上银行功能或甲方账户资金安全性降低等风险。甲方应承担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1、甲方自设密码泄露、遗忘,应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2、甲方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证书密码遗忘,应办理证书更换、解锁或密码重置手续。
(七)甲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可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挂失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后自动解除挂失,甲方应在挂失有效期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未履行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对于发生经济损失应承担的责任按照相关业务章程、规定办理。
(九)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十)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网上银行系统。
(十二)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三)甲方长期不使用网上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